住院保险能取代危疾保险吗?
2018-05-18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一生过得健康、愉快;但天有不测之风云,假如顽疾真的不幸降临,却不是人人也懂得未雨绸缪。
根据中国国家癌症中心团队于美国《临床医师癌症期刊》发表的报告指出,全国平均每日有1.2万人确诊患癌、7000多人死于癌症¹,而且治疗费用随时高达过百万!以大肠癌为例,首两年治疗费用便可达60万人民币²,有机会就此花光一生积蓄。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及家庭经济压力,提前接受医疗保障绝对是上上策。
常见的医疗保障可分为住院保险及危疾保险,两者在性质和理赔的方法上均有不同:
住院保险
一般住院保险属于 “费用补偿型”。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额度和责任范围内以 “实报实销” 的形式补偿受保人的医疗费用,因此受保人必须证明自己曾经接受疗程。
假如投保人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并从第三方获得赔偿,保险公司仅补偿其差额部分。无论如何,总赔偿金额不会超过受保人的实际支出。
危疾保险
假如受保人被诊断患上严重疾病,例如是癌症、心脏病、中风等,而该疾病符合受保危疾的定义,保险公司便会发放一笔过的赔偿。受保人领取赔偿时无需证明任何医疗开支,更可以自由选择如何运用该款项,例如是接受疗程、支付家庭开支,甚至是实现人生愿望。
那么住院保险可以取代危疾保险吗?
危疾医疗费用高昂,而且复发的机会亦颇高,因此只靠住院保险不足以应付开支。购买危疾医疗可减轻医疗负担,安心接受治疗。事实上,同时接受两种保障更可达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例子:富先生是一个四人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却不幸在去年患上心脏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医生更建议他要尽快进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不幸中之大幸是他同时投保了住院保险和危疾保险:前者帮助他支付高昂的手术费和住院费用,后者则可以帮助他纾解家庭经济压力从而安心休养。
不过危疾保险条款一般都比较多,初接触医疗保障的人士尤其需要慢慢了解及细阅,特别是有关 “原位癌” 和 “等候期” 的细则:
原位癌
原位癌是早期的癌症,亦称为癌前病变。一般原位癌不具入侵性,而且只会停留在被发现的部位而暂时未扩散至邻近组织,但同时也有变成恶性肿瘤的风险,因此医生会趁早将其移取。
值得留意的是很多保险公司并不把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所以选择危疾保险时一定要仔细留意保障范围是否包括各种原位癌及次级癌症,一旦顽疾缠身也能适时获得经济援助,尽快将其根绝。
等候期
众所周知,危疾有一定的复发机会,所以市面上大部份危疾保险计划均容许受保人多次索偿。假如危疾不幸在等候期复发,受保人便无法进行索偿了。
有些计划的等候期为五年或三年,有些则短至一年。保单条款会清楚列明每次索偿之间的等候期,消费者务必细心查看,才能挑选到适合自己的保障。
就以上所见,两种医疗保障各有好处,没有绝对的高下。所以大家应该在决定前要小心细阅条款,选择适合自己的需要。
素材来源:微信公众号——颐联国际投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