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不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广州发文

2020-12-15

来源:广州市住建局

近日,广州市下发通知:

1、扩大范围。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扩大为: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 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厂房、仓库项目,涉及高能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

2、不强制委托外部监理单位,鼓励企业采用内部管理的方式确保工程质量。企业可通过聘请具有工程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注册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监理,企业应通过购买工程质量安全保险的方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3、取消企业委托开展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意见不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

4、免于办理设计方案审查,企业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免于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

6、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审批,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 5 个工作日。

8、所涉及的供排水、供电外线工程,不需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

9、承担新开工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建筑专业审查人员、承担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及新入职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通知原文: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

穗建改〔2020〕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空港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和改善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改革受众面,持续提升建筑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9日